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的通知(国办发〔2017〕87号),其中第三章的第六条规定:商务部门负责指导、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。这条规定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准则和依据。
2018年度,七师商务系统将更加牢固树立“以人为本,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,综合治理”的思想,严格执行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”,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 ,扎实开展商贸流通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层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。并在七师安委会和防火委员会的行业指导下,加大对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力度。
七师商务局
2018年1月12日